教学指导委员会

关于推荐新一届四川大学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人选的通知

添加时间:2013-05-16 超级管理员 点击次数:

各学院:

为充分发挥我校各学科领域的专家、教授在教育教学研究、改革、发展与管理中的重要作用,切实提高我校人才培养质量,学校决定对四川大学教学指导委员会进行换届调整。请各学院积极推荐担任新一届四川大学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人选。具体事宜通知如下:

一、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的主要职责:

1.学习和宣传我国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的方针、政策,宣传学校教学管理和改革的有关精神。

2.了解世界高等教育发展动态与方向,调查掌握学校教育教学实际情况,对学校各学科教学建设和发展的重大问题进行研究,为学校有关教学的重大决策提供咨询和建议。

3. 参与和指导学校本科教育教学改革及相关研究课题,审议我校教育教学改革与发展计划,鉴定我校教学建设与改革成果。

4. 审议重要的教学文件,研究审定学校各专业人才的培养方案,参与制定、审定教学计划,研究和参与各学科教学评价工作。

5. 研究全校各类课程建设、专业建设工作;协助检查、验收、评审各学院课程建设、专业建设、实验室建设、实习基地建设项目及本科教学工程建设项目;研究、制定各本科专业教学质量标准,扎实做好教育部新一轮本科教学评估的准备工作。

6. 研究各类教学奖励的评选标准和办法,评审、推荐各级各类教学奖励。

7. 研究各学科教材建设工作,指导编写教材(含立体化教材),审议和推荐各学科的使用教材。

8. 研究学校各学科专业师资队伍建设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革建议,参与并指导教师教学能力培训。

9. 研究学校素质教育、各类“基地”建设和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工作,并参与指导与评估。

10. 研究指导全校基础教学组织建设,组织开展各学科专业的教学研讨活动并进行指导和评估。

二、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的任职条件:

 1.政治立场坚定,遵纪守法,坚持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。

2.原则上具有教授职称。

3. 热心本科教学、积极投身本科教学,熟悉本科教育教学规律和人才培养工作。

4.组织协调能力较强。

5.身体健康。

6.已入选2013-2017年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的专家、教授自动成为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(勿需再填报信息)。

三、组建方案:

根据《四川大学教学指导委员会章程》和我校的学科、专业特点,四川大学新一届教学指导委员会将设文科、理科、工科、医科四个分委员会,各分委员会拟设主任委员一人,副主任委员二至三人,委员若干。

四、推荐办法及注意事项

1. 各学院根据教育部新修订的本科专业目录所公布的专业类进行推荐,每个专业类推荐1人(各专业类涵盖的专业见附件1)。各学院推荐人选后,由学校统一协调。

2. 鉴于国家正在着手研究制定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,我校将在国家标准指导下,制定学校的专业教学质量标准;同时,教育部新一轮本科教学评估的重点是开展专业评估,因此,建议各学院推荐的校级教指委人选应为学术造诣高,在本学科专业或专业类有较高影响力、愿意为本科专业建设奉献智慧和热情的专家、教授。

3. 请各学院认真填写 “四川大学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推荐人员汇总表”(附件2),并将纸质版(一份,用A3纸打印)由学院负责人签字加盖学院公章后,于2013年5月28日前报送到教务处教学研究科,同时将汇总表的电子版发送到:jyk@scu.edu.cn

联系电话:85405270

附件:

1. 四川大学专业类分类情况一览表

2.四川大学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推荐人员汇总表     

 

教务处

2013年5月16日